2021-11-01 15:16:53
屏山县屏圣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印章、证照作废公告
(2021)屏圣破管1号
2021年9月30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廖明德的申请,裁定受理屏山县屏圣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屏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0月8日指定四川法光律师事务所担任屏圣公司的管理人。
因屏圣公司已未实际经营,工商登记注册地查无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姚小英无法联系,管理人无法实际接管任何企业执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代表个人印鉴章等)、重要文件等材料。故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屏圣公司在破产受理后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
屏圣公司的全部证照及全部印章,自2021年9月30日起作废。
自2021年9月30日起,所有使用屏圣公司作废证照和印章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且无法律效力,因上述作废证照、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屏圣公司及管理人无关,屏圣公司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屏山县屏圣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