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官网管理人工作平台
招募公告 || 峨眉山万年华地财富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上)

2022-12-09 15:24:29

为维护债务人商誉,提高收益、盘活资产,提升核心资产价值及清偿债务的能力,维护各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实现峨眉华地重整价值,经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在重整期间内向广大意向投资人发布本招募公告,欢迎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机构及个人报名。现就招募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募说明及提示

本次招募以公开招募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重整投资人了解峨眉华地的基本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

本招募公告中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重整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审计、评估以及债权申报、经营状况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招募流程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签署《保密承诺书》。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重整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正式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其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峨眉山万年华地财富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309380179D

法定代表人:佘勇

登记机关: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2014年6月26日

住所:峨眉山市杨柳街363号、名山东路400号3幢4-7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旅游项目投资;房屋租赁、销售

(二)注册资本、出资人及出资比例

债务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由四川华地财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三)债务人(项目)经营情况

峨眉山万年华地财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万年华地财富广场”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于2017年10月投入正式运营(除酒店),该项目位于峨眉山市名山东路400号,是峨眉的城市中心,其背靠著名景点象城及大佛禅院,距离佛教四大名山之一的峨眉山仅 6 公里之遥,是峨眉山市最大的集购物、娱乐、餐饮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之一,也是人流最为集中的商业区域。项目总占地48亩,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主要有以下几部分:

1. 项目已投入正式运营的商业总面积为69187.61㎡(全部为地上商业,主体四层),其中:债务人自持商业面积为 41548.55 ㎡(含购物中心、电影院、大型零售超市);已售商业面积为 27639.06㎡; 

2. 酒店面积为9825.20㎡(五至十一层),该部分已完成主体竣工验收,产权由债务人持有,但由于资金及疫情等因素,暂未进行室内装修,亦未投入正式运营;

3. 项目地下负一层为车库,产权面积为 15823.69 ㎡,规划车位499个,产权由债务人持有;

4. 住宅面积为 43557.10 ㎡,已全部出售。

目前,“万年华地财富广场”项目的商业物业大多委托给峨眉山嘉信世家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采用统一管理的运营模式。现购物中心、电影院、鹏泰鲜生超市等均正常营业,商业面积出租率约 70%,2021 年整体租金收入逾 1800 万元,物管费由峨眉山嘉信世家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统一向承租商家收取,以支付正常管理服务及维护等费用。另外,债务人自持面积为 9825.20 ㎡的酒店,暂未进行室内装修,可根据重整情况续建后投入运营。

(四)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

1. 主要资产情况:债务人主要资产为上述“万年华地财富广场”(位于峨眉山市杨柳街363号、名山东路400号1幢、3幢)的自持房地产,该资产总面积为66,678.01㎡,其中已抵押面积66,648.09㎡,未抵押面积为29.92㎡,抵押贷款本金余额为33,934万元,整体初步评估价值为613,502,949.72元(以评估机构最终数据为准)。

2. 债务人主要负债情况:经管理人初步审查,债务人合计总负债为 75,974.96 万元。


三、项目优势

(一)区位优势

“万年华地财富广场”项目位于峨眉山市新旧城区交接处,是旅游路线必经之地,紧邻亚洲最大的十方丛林寺庙——大佛禅院,为朝拜峨眉山的第一门户,有庞大的旅游客流支撑(每年到峨眉山的游客达1200万人次)。

(二)人口优势

项目周边1公里半径范围人口规模11.09万人;3公里半径范围人口规模33.08万人,多个楼盘、酒店集中附近。

(三)竞争优势

峨眉山市区内与之匹配形成竞争关系的商业综合体数量极少(总计不到2家)。

(四)品牌优势

除项目本身在当地形成较高品牌知名度以外,开业以来还吸引了沃尔玛、星巴克、麦当劳等国际知名商家的入驻。其中,仅超市的日均客流超过3000人/天,有效客流1000人/天;前三年虽受疫情影响,超市仍然保持平均每年5000万元的销售额。


四、重整投资人报名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重整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重整投资人应具备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重整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出具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且提交的投资方案中不得另行设定投资的前提条件;

(四)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本次招募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机构满足本公告对重整投资人报名的全部资格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