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9 15:25:02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重整投资人最迟应于2023年3月4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一)报名函;
(二)重整投资报价函;
(三)投资方案:内容包括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的证明、初步重整方案、经营方案、员工安置方案;
(四)主体材料: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或自然人签字确认且需提供原件核对);
(五)授权委托书:企业或个人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注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期限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六)资信证明:企业法人上一年度验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保密承诺函;
(八)参选保证金支付凭证。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缴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3月4日17:00前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峨眉山万年华地财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支行;账号:2306387139100163074)。未按期足额打入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选。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重整投资人公章(自然人报名的所有材料需签字按指印),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应予密封,在密封袋上表明重整投资人名称(未按期提交以上全部文件,视为放弃参选)。
(二)报名材料邮寄及联系方式
地址:峨眉山市名山东路400号(三楼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何律师,13881343340。
(三)报名材料的提交及截止时间
重整投资人应于2023年3月4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
公开遴选由管理人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组织安排。
七、参选保证金的退还
(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由管理人在确定中选重整投资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 重整投资人未按期提交《投资方案》,导致未能中选的;
2. 重整投资人已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参选的;
3. 重整投资人经评审不符合要求或因其他原因未能中选的。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恶意竞标,导致本次招募流标的;
2. 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在接到管理人《中选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的;
3. 参选机构或个人因违反保密承诺,给债务人造成损失或对其商誉造成重大影响的。
八、其他
(一)招募期间如出现重整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的,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者变更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本案债权人可以报名参加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
(三)参选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峨眉山万年华地财富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