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4 16:43:52
为依法盘活债务人名下资产,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启动本项目第三轮投资人招募,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美联蜀公司概况
一、美联蜀公司工商登记情况
美联蜀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0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辅建材。公司注册住所为成都市郫县红光镇宋家林村,法定代表人为罗彬,登记机关为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股东罗彬持股86.8%(出资额1736万元)、颜福利持股13.2%(出资额264万元)。
二、主要资产
美联蜀公司拥有位于成都市郫都区五宗相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总面积:99916.48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住宅70年(终止日期2075年8月4日)、商业40年(终止日期2045年8月4日)。美联蜀公司在前述五宗土地上开发有“和韵·美联墅”一期、二期和三期项目,该项目位于郫都区望丛西路433号。本次招募的投资标的为“和韵·美联墅”一期二组团、二期和三期项目未售住宅、商业、车位、在建工程。
“和韵·美联墅”项目规划建设情况如下:一期二组团规划建筑面积42150.81平方米,规划建设两栋,1#楼地上22层,2#楼地上16层,地下均为2层。二期规划建筑面积94673.6平方米,规划建设两栋,均为地上31层,地下2层。三期规划建筑面积189515.64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01678.57平方米、地上商业面积23842.34平方米、地下商业面积12245.16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面积45216.98平方米)。
“和韵·美联墅”项目剩余资产情况如下:一期二组团剩余住宅227套,建筑面积合计12860.81平方米;车位188个。二期剩余住宅40套,建筑面积合计3611.08平方米;商业9套,建筑面积合计10331.05平方米;车位498个。三期剩余住宅757套,建筑面积合计74135.1平方米;商业317套,建筑面积合计37241.88平方米;车位1316个。特别说明:以上剩余资产情况仅供参考,根据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状况的进一步调查、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可能还会发生变化和调整。
“和韵·美联墅”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如下:一期二组团住宅于2014年建成,室内清水房,敞厅式布局,已达到五通(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讯)。二期项目于2014年基本建成。三期住宅1#、2#、3#楼土建工程完工68%到70%、对应的室内砌体和抹灰完工、栏杆完工80%、外墙面完工80%、植筋90%、砌筑工程至19层;商业4#楼土建工程完工68%、对应的室内砌体和抹灰完工、栏杆完工80%、外墙面完工80%、砌筑工程完工;商业5#楼修建至正负零;商业6#楼土建工程完工、对应的室内砌体和抹灰完工、栏杆完工80%、外墙面完工80%;地下室土建工程完工。
三、项目优势
(一)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大环境及配套完善
美联蜀项目地处西部新城核心区域——成都郫都区望丛新城板块,紧邻有轨电车蓉2号线郫县西站、城际铁路郫县西站、郫县客运站,距地铁犀浦站约12公里,距成都市区约21公里,距双流机场约40公里,距市中心约1小时车程,距绕城高速约半小时车程,交通便捷。
项目1km范围享有片区级石牛公园资源及大量社区级商业,2km范围内享有区域级大型配套资源,外部生活配套齐备;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二)混合住宅性质,潜力值及竞争力较高
项目地块总占地约165亩,混合住宅性质,规划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计划打造住宅与商业配套结合的新型居住区。
周边未来1-2年没有新增竞品项目,大成都范围内刚需产品较为稀缺。
(三)项目存量资产规模适中、结构优质,投资开发潜力较大
周边2km居住人口近40万,商业消费支撑力足够。项目向西临靠郫都众多乡镇,向东具有高新西区众多产业人口支撑,住宅/公寓市场需求有保障。项目产品涵盖刚需低总价小户型(住宅产品涵盖50-120㎡),走量有保证。
存量资产后续开发潜力和价值上升空间大,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能够很好地解决原有债权债务问题和广大购房户业主办证障碍。
第二部分 投资人基本条件及须知
一、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二、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历史上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三、联合体参选的,联合机构不得超过二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选。联合体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投资经营的,联合体机构均应书面承诺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全部成员均应符合本招募公告“投资人基本条件及须知”第一条至第二条之条件。
四、如采取收购股权或资产方式投资的,投资人投资对价不包括投资人与债务人基于重整投资方案而产生的交易税费,双方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投资人另行承担。
五、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公告全部内容,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于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并备注“美联蜀项目报名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成都市美联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郫县支行
账号:11362000000254094
六、投资人应承诺就履行重整投资协议提供必要的履约担保措施,如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或其他财产、财产性权利之担保措施。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该保函应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提供其他财产和财产性权利之担保措施的,该担保措施应当可以办理抵、质押登记。
七、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之上,国有全资或控股企业优先考虑(含联合体牵头企业)。
第三部分 特殊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募由管理人组织,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受郫都法院监督。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暂停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情况,在报郫都法院同意后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交纳报名保证金期限;若决定延长有关期限的,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已报名的投资人。
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内容及风险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本招募公告内容不能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保证责任,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査之结果为准。
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咨询意见。
二、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招募时,债务人负债尚未经郫都法院裁定确认,目前仅能提供管理人对债权审查的情况,最终以郫都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结果为准,且最终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据此进行相应调整。
投资人在预算投资规模和考虑债务人负债规模时,除申报金额外,应对尚未申报或诉讼未决的债务作出预判。
因客观原因或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郫都法院未批准重整计划的,管理人可解除《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应将本项目有关资料退还给管理人,管理人将无息退还重整投资人已支付的款项,且不构成管理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