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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公告 || 成都新同辉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01-06 09:44:27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权利,最大化实现成都新同辉置业有限公司的重整价值,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欢迎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企业及个人报名。


为便于意向投资人了解成都新同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就投资人招募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第一部分 招募的说明及提示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

二、本招募公告内容平等的对全体投资人适用,参选投资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应文件,并交纳保证金。仅提交报名文件而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三、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

四、本招募公告中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审计、评估以及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招募流程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签署《保密承诺书》。管理人在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五、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 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 、债务人基本工商信息

成都新同辉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6日。现法定代表人为赵建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22665335526X,企业地址位于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21栋1单元9楼906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以及其他无需许可或者审批的合法项目(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二、注册资本、出资人及出资比例

债务人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三、债务人经营情况

债务人成立后开发了“世代积家”项目,自2015年起债务人将“世代积家”一期项目整体委托成都市集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四、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位于双流县双楠大道商都路177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双国用(2010)字第15824号土地一宗,面积53829.08平方米。

位于双流县东升街道迎春桥社区,不动产权证书号双国用(2010)字第454号土地一宗,面积49733.32平方米。

以上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商业建筑规划强度:容积率≧1.5且不大于4.0, 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建筑物制高点应满足机场航空限高要求。

(二)开发情况

债务人在双国用(2010)第454号的地块上开发“世代积家”一期项目。该项目已经修建完毕,并已交付使用。项目完工后总实测面积为128,677.72平方米。备案登记483套,销售备案面积30149.96平方米

债务人在双国用(2010)第15824号的地块上开发“世代积家”二期项目。该项目主体基本完工。竣工后面积为158,573.37平方米。备案登记1331套,销售备案面积34933.43平方米。

(三)债务人主要负债情况

截止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共有1041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登记了债权,债权申报/登记总金额为4271050519.57元。经管理人审查,初步确认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191996110.80 元。另因证据材料不完善或其他原因而暂缓审查的债权,申报金额541933947.05元。未予确认的债权,申报金额607885530.74元。有部分债权人对债权审查结果不服,已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另,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仍有部分债权人在持续进行补充申报。

债务人实际债权性质及金额以法院裁定或判决为准。


第三部分 投资人需满足的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拥有重整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建设及经营。

二、具有经营或投资同类项目的经验及背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三、投资人及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且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投资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按本公告的实质性要求成功报名。


第四部分 招募流程


一、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有意向的意向投资人应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简介、经营业绩、资金实力、财务数据、实际控制人情况等信息;若为联合体的需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文件,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由意向投资人签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资人为企业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决议;

3.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的书面委托书,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意向投资人签章;

4.意向投资人(投资者为企业的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无不良银行征信记录、无债务不能清偿情形的承诺函;

5.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及项目情况予以保密的保密承诺函;

6.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7.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8.意向投资人作为投资人拟采取的投资模式、拟进行投资的意向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中须明确参与投资的具体方式、投资金额、支付进度、资金来源、初步重整方案等主要内容。如采取承接股权方式参与投资的,方案中应包含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详细内容;采取共益债投资方式,则应向管理人明确投资金额、放款节点、资金保障、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资金利息等。施工单位以垫资方式完成项目续建的,应在投资方案中明确垫资金额、垫资能力保障、施工资质、复工续建方案、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要求等内容。

(二)报名材料的提交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1月31日17:00前以邮寄或当面提交的方式向管理人递交报名资料。邮寄报名资料的,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报名时间。

注:报名文件按照一式三份向管理人提交,提交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管理人联系方式:蒋律师

联系电话:13693496247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正街5号王府井商场B座26-27楼。

(三)缴纳诚意金

有意向的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时向以下账户缴纳保证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备注“新同辉重整投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报名资料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户  名:成都新同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账  号: 4402249039100318912

(四)重整投资保证金的处理、返还及转化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函,或出现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而故意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其他违约或侵权行为给管理人或债务人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意向投资人未出现前述行为的,投资保证金将在本次招募程序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特此公告。

成都新同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