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6 14:37:23
三、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合伙企业,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四)具备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全资或控股)背景予以优先考虑;
(五)能获得多数债权人的支持和推荐的优先考虑;
(六)具有债务人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选择以股权承接作为投资方式者优先考虑;
(八)意向投资人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成员应符合上述条件,联合体成员共同对本项目投资义务承担全部责任;
(九)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十)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1月2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17:00之前前往管理人指定报名地点或以邮寄至报名地点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2.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座5楼
(2)联系人:杨律师 姜律师
(3)联系电话:
18628148237、19828237152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见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履约能力证明,如资产证明(如不动产权证、存款证明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等;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联系方式说明;
(6)保密承诺函(见附件二);
(7)保证金承诺函(见附件三)。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所有报名材料一式四份,应装订成册并予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意向投资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时,即可向管理人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因尽调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前,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出具尽职调查保密承诺书。
(三)报名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于报名期限届满后3日内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符合报名资格,管理人将通过意向投资人预留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
(四)报名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参与诚兴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报名保证金为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于收到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通知后7日内将报名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报名保证金是否到账);
户名:成都诚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门口支行
账号:1000 0700 0586 7355
意向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后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选。
(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2月10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重整投资方案一式四份,应装订成册并予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意向投资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提交方式与报名方式相同,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参选。
(六)重整投资方案要求
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详细的重整投资方案,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 重整投资方案不得设置投资前提;
2. 重整投资方案中须明确参与投资的具体方式、投资对价、支付进度、资金来源、偿债安排及初步的经营方案等主要内容。投资对价不应低于清算状态下的资产评估价值。如采取承接股权方式参与投资的,方案中应包含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详细内容;
3. 重整投资方案应列明各类债权的清偿方案,具体包含各类债权的清偿金额/比例、清偿方式及清偿期限等。
4. 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安排。
(七)遴选和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重整投资人,并向重整投资人发送中选通知书。重整投资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八)履约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重整投资人应于10日内向管理人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已交纳的报名保证金1000万元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九)保证金的退还
1. 如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招募程序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经评审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1000万元报名保证金由管理人无息退还;
2. 如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未按本招募公告要求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1000万元报名保证金,并将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3. 意向投资人或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函所载明的义务,或出现其他违约或侵权行为给管理人或债务人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 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将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报名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招募期间如出现影响本案破产进程的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的,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诚兴公司债权人可以参加本次招募,债权人参加本次招募的应当符合本招募公告的全部条件;
(四)本公告所载明的全部事项,如在招募过程中发生任何变化,应以实际情形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积极参与诚兴公司投资!
特此公告
成都诚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