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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公告 || 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投资人二次招募公告(下)

2023-02-14 17:07:52

2.其余13家公司已停业,资产仅为应收账款。

(四)四川星际里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1号的雄飞中心写字楼资产,面积60538.94㎡,评估价值885,966,900元,其中四川信托抵押资产43023.4㎡,评估价值546,059,800元(其中41750.17㎡办公用房法院已裁定以资抵债)。

二、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具有资金实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情况,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雄飞集团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自愿遵守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和约束;

(五)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重整投资,联合体中每个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应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三、重整投资范围

整体招募优先原则,允许意向投资人优化组合选择投资标的。即除了整体投资外,意向投资人可按照债务人业务板块结合资产优劣程度拆分为多个标的,投资人可根据自己的投资需求灵活组合选择标的进行投资。若重整意向投资人为整体投资,重整对价总额应不低于25亿元。

同时,管理人支持抵押权人先行主张处置抵押物(非重整所必须资产)或处置债权,支持意向投资人依法收购不良债权。

四、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本招募为非排他性招募,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与竞争。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相应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或索要相关资料。

(四)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公告内容及相关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等。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有意向报名的投资人应在2023年2月28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叁份)通过邮寄或者现场交付方式送达给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2.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1号雄飞中心15楼1512。

(2)电子邮箱:379352119@qq.com。

(3)联系人:刘颖

(4)联系电话:13890658807

3.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投资意向申请书,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资金实力、主要业务发展情况,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等基本联系方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相应的资质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个人投资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经办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须加盖企业公章);

(4)报名前三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从成立起至报名前一月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以及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遴选及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或其它内部决议原件;

(6)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类证明、评级报告,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7)《保密承诺书》;

(8)《信用承诺书》和意向重整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日后)。

联合报名的需提交联合报名协议,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均需提交上述基本资料。

(二)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资料后5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同时与管理人签订保证金协议)。

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账号:6202 2010 0000 4939 66

开户行:自贡银行东方广场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钱款用途为保证金。

(三)尽职调查与提交投资方案

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按照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后,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根据管理人安排对雄飞集团及关联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决定投资的,应当在2023年3月31日17:00之前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密封),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重整方式和对价;

2. 偿债方案和计划;

3. 经营方案;

4.履约保证措施。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应当另行交纳重整意向金5000万元。意向投资人在中选的同时,重整意向金即转为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将与中选投资人签订保证金协议。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重整意向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有意向投资,请尽早报名,若因报名时间较晚导致无充足尽职调查时间的后果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遴选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由债委会组成遴选小组,依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遴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名备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支持中选投资人对雄飞集团及关联公司进行托管经营。

(五)保证金的处理

1.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所作承诺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2.意向投资人若拒不配合管理人开展反向尽调的(如拒不按照管理人尽调清单提供有关资料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的),视为该投资人无故放弃报名,其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管理人将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未中选投资人(不含备选投资人)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及重整意向金。备选投资人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及重整意向金在中选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中选投资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未按照其提交的报名资料、投资方案以及与遴选小组磋商过程中响应之条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其违约,其所交纳的保证金按保证金协议约定处理。

5.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未获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自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投资人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及重整意向金。

六、特别说明

1. 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重整意向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2. 招募公告和招募文件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文件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 对于意向投资人所需要的但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另作他用,否则管理人将取消意向投资人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和调整。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实力的企业及个人参与本项目问询和投资。特此公告! 

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