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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公告 || 成都嘉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下)

2023-02-28 09:25:12

第四部分  共益债务用途及法律依据

一、共益债用途

资金用于续建项目的工程款、竣工验收费用、管理费用、办证费用、破产费用等。

二、共益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4项规定:“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产生和的其它债务,为共益债务”。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第五部分  共益债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一、借款金额:不超过1.23亿元;

二、借款期限:不超过10个月;

三、借款年利率:不超过12%;

四、借款发放方式:在总体授信额度内,由管理人按照项目需要申请用款,共益债投资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借款。

意向投资人可参照上述内容提供共益债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分析投资人的各方面条件,尤其是利率成本、利率、使用方式等因素,形成方案报债权人会议表决。

第六部分   还款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共益债具有法定的优先权。管理人将在留存必要的运营成本后,用项目销售款或嘉康公司的其他回款随时偿还。

本次借款以债务人名义进行,共益债务方案将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裁定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的性质为破产共益债务,投资人即为共益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共益债务为优先债权,依法可以用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

第七部分 招募流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邮寄报名的,报名时间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一路南段99号16栋301号(工作日10:00—12:00,13:30—17:00)。

2.邮寄报名收件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一路南段99号16栋301号,饶律师收,联系电话17780570153。

3.联系人:饶律师17780570153。

(三)报名材料

1.共益债投资意向书(原件):注明愿意出借的金额、利率及相关内容;

2.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意向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3.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书;

5.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6.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日始);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注:若投资人为金融机构或地方资管公司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7.送达地址确认书(详见附件3);

8.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4)。

以上报名材料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资人名称。

二、尽职调査

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合格的报名资料后,即可向管理人申请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审查后,将积极配合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共益债投资方案

(一)提交期限

投资人应在2023年03月17日17:00前向管理人递交共益债投资方案。投资人未在公告载明期限内提交共益债投资方案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二)提交方式

投资人应提交纸质共益债投资方案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及电子扫描件(壹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资人名称。提交方式与报名方式相同。

第八部分 特殊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特别说明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报名时间以及提交投资方案时间是否延长,若决定延长时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有效报名的投资人。

投资人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载明的期限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报名材料、提交投资方案。

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告所载嘉康公司概要主要目的系让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最终情况以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査结果为准。

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咨询意见。

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

二、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招募时,债务人负债尚未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管理人可向投资人提供初审结论,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投资人在预算投资规模和考虑债务人负债规模时,除申报金额外,应对尚未申报或诉讼未决的债务作出预判。

管理人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成都嘉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