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 09:27:15
经债权人陈凯申请,双流法院于2022年5月17日作出(2019)川0106破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2年5月17日起对益端公司进行重整。
为加快推进预重整程序、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与管理人洽谈后续投资事宜。现特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益端公司及主要资产基本情况
益端公司系经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3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梁益端,登记地址为成都市双流区东升镇迎春村,股东为杨益端(持股40%)和杨永凤(60%),经营期限为2005年8月3日至永久,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皮鞋、鞋材料;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及其他无需许可或者审批的合法项目。
益端公司已于2015年停止开展经营活动,并于2019年7月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益端公司目前主要资产为位于双流区航都大街二段25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413.59㎡,性质为商服用地(产权不可分割),土地使用权终止为2052年2月26日,同时地上有建筑物3栋(分别为厂房、办公用房及其他营业用房),房屋总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均未设置任何抵押,但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1)不准抵押;(2)不准转让;(3)不改变宗地用途;(4)拆迁时仅按工业用地补偿。
益端公司主要财产地处成都市双流区东升镇南航都大街二段,周围有空港运动公园、悦动彩林公园、时代奥特莱斯、迪卡弗幼儿园、双流贸园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西临广巍路,北临双安路,东临广履路。距航都大街广巍路口公交站约50米,周边通有S01路、S02路等公交线路通过,公共交通较为便利。
二、投资方式
鉴于益端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存在不准转让等限制条件,本次拟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即由重整投资人以一定投资款参与益端公司重整,并在益端公司重整程序中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取得益端公司股权,益端公司以收取的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款清偿债务。
三、投资额度
根据管理人委托的四川同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作出的“川同德咨报字[2022]07-06号”《成都双流益端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位于双流区航都大街二段254号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估值项目估值报告》,经评定估算,益端公司位于双流区航都大街二段254号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在基准日(2022年7月15日)市场价值为4,091.58万元。为顺利实现招募投资人,本次的投资额度不得低于2,319.93万元。
四、投资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应具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资信实力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
2.意向投资人认可管理人发布的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等,承诺对管理人所提供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3.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4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4.报价函确定的投资额度不得低于2,319.93万元,支付周期不超过6个月;
5.自愿遵守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和约束。
五、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需对重整主体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在正式提交报名资料前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在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后,可以根据管理人安排对重整主体进行尽职调查。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六、意向投资人报名要求
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3年3月28日17时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1.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若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签名并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投资人为法人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2.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类证明、评级报告,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3.意向投资人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4.报价函,报价函内容应包括不限于投资额度、投资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
5.其他资料,包括:(1)自然人委托其他人或者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按照其章程规定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等)同意对重整主体投资的内部决议文件;(3)意向投资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资料一式叁份(密封),可以现场或者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意向投资人需同时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
七、遴选重整投资人
1.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日后,管理人将组织在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无国界26栋9楼)进行投资人的现场评标,遴选重整投资人。
2.意向投资人需参加现场述标和现场最终报价。意向投资人未参加现场述标的,视为放弃现场报价权利,评审时以其提交的报名文件的报价为准;意向投资人参加现场述标的,评审时以其现场最终报价函价格为准,意向投资人需要最终报价函上盖章(或经办人员出具委托最终报价授权委托书及投资人承诺函)。
3.现场评标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2:00开始。
4.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名替补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在遴选结束后,及时向中选的投资人发送《中选通知书》,管理人向中选的投资人发送《中选通知书》后,该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签订重整投资合同
重整投资人应在现场评审结束后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合同,并按照重整投资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重整投资资金。
被选定的重整投资人未及时签订重整投资合同或者未及时支付重整资金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管理人将不予退还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照遴选排序情况,依次确定新的重整投资人。
九、保证金退还
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评选结果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所作承诺的,报名保证金(包括转化为其他保证金后的相应部分)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管理人可以直接扣取投资人缴纳的其他保证金或另行向投资人主张。
重整投资合同及相关协议与入选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核心内容一致,入选重整投资人拒绝签署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律师13880674552/冉律师 18780098335
电子邮箱:lichunyan@grandall.com.cn/ranlongqiong@grandall.com.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无国界26栋9楼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管理人银行账户:
户名:成都双流益端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111001013700688850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十一、特别事项声明及风险提示
1.本招募公告对重整主体情况的介绍,目的在于让投资人初步了解重整主体及财产基本情况,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2.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依据,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4.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成都双流益端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