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6 14:27:14
为尽快推动汇成大厦项目复建工作,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汇成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公开面向社会遴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汇成大厦复建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咨询。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成大厦项目概况
汇成公司与成都华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公司)共同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成国用【1997】字第334号,面积:5019.32m²,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期限至2047年12月9日,容积率为4.4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成规建编号【1996】1005号)、《工程建设许可证》(成建管【97】第340号)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成建字【1997】369号)。
汇成大厦项目经批准的建设总建筑面积为25300m²。该项目于1997年12月动工修建,1999年4月,因资金不足,项目停工。2003年续建复工,2004年6月再次停工至今。停工时,汇成大厦A座建设至12层,4层待建;B座建设至7层封顶,6、7层为违规修建;C座已完工并交付。
二、工作内容
对项目续建工程进行预算,出具续建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预算报告等,满足项目续建签订施工合同和进场施工的需要。
三、参选条件
1. 参选单位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造价咨询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参选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或项目人员与汇成公司破产一案不存在利害关系;
3. 参选单位进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
4. 参选单位拟指派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的工作经验;
5. 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6. 能够在进场并取得设计图纸后15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预算报告的编制工作。
四、参选要求
参选单位应在参选期限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联系人提交参选申请书及申请书对应的证明材料:
1. 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 参选单位列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拟派出团队负责人简历、业绩介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 以往参与房地产项目(特别是破产房地产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业绩,并附委托合同、所承办项目的造价咨询报告签字页等业绩证明文件;
4. 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应包括收费依据等;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报价中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因本项目未接管现金,费用支付时间不能确定,如参选单位在报价方案中明确承诺,同意在本项目资产变现后支付相关费用的,管理人可优先选择;
5. 对本项目的理解及中选后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案、预计完成时间;
6. 承诺书。承诺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间派驻工作人员进场工作,并在进场取得设计图纸后15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预算报告的编制工作。
五、参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10时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75号中海国际中心J座14、18楼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具体会场在参选前确定)
联系电话:王律师 17780719265
参选方式:将参选材料编制成册(正本、副本各一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密封后在参选现场提交管理人。
六、评审方法
管理人将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参选单位资料提交以及现场陈述情况,对各参选单位综合评分,主要从参选单位的规模、资质、业绩、信誉、参与破产项目的经验、可进驻现场人数、工作方案、完成时间、参选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分,最终选择确定。
成都汇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