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6 10:36:49
鉴于富祥公司具备重整价值,为推进富祥公司预重整工作进程,临时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
一、富祥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富祥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8日,注册登记于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923073990770B;法定代表人:兰荣,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住所地:四川省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廖家咀社区新平街西段15号附10号;营业期限:2013年8月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造、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园林绿化;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5日,临时管理人共接收53户债权人申报材料,申报债权金额共计186,827,897.72元,孳息共74,294,390.34 元,其他债权26,901,243.04 元,债权登记总额为288,023,531.10 元。管理人提示意向投资人,可能存在未申报的负债,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应考虑到债务增量因素。
(三)资产情况
根据四川维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川维房评报字〔2023〕资产第 3 号《资产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富祥公司的主要资产评估价值情况为:
在建工程(四川发响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部分)26,489,069.00元,其余在建工程2,402,588.15元,办公设备71,280.00元,土地使用权85,755,174.66元,总资产合计114,718,111.81元。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及时支付投资款,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公司经营,并应当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意向投资人应自觉遵守政府部门、人民法院及临时管理人的监督,并出具承诺。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17时止。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若有延长,具体时间以临时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二)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机构规模、财务状况、投资优势等);
3.意向投资人股东(大)会作出同意对富祥公司投资的决议文件;
4.投资意向书、资金计划、投资方案等;
5.意向投资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三)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OCG国际中心B座13楼;
联系人:刘琴律师 182 8007 9921。
(四)诚意金缴纳及退还
1.缴纳: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前,向临时管理人账户缴纳尽职调查诚意金人民币20万元,未按时或足额缴纳尽职调查诚意金的,视为放弃投资人资格。临时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新时代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回风支行
账号:2318 5981 0910 0102 148
2.退还:
(1)临时管理人对报名资料审查后,对不符合投资人招募要求的,临时管理人将于7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原路退还尽职调查诚意金;
(2)意向投资人经尽职调查后,向临时管理人书面放弃投资意向的,临时管理人将于收到书面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原路退还尽职调查诚意金;
(3)如被选定为意向投资人后,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招募投资人。
(五)意向投资人的遴选
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资金计划等有关情况综合确定重整投资人。
(六)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诚意金后,应与临时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可对富祥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临时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尽职调查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并独立地对尽职调查结果负责。临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四、其他
(一)如出现影响富祥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的,临时管理人可以终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二)意向投资人应认可并继承临时管理人在执行职务工作中签订的合同、协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本公告的内容及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临时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富祥公司的资产状况及有关信息数据以意向投资人通过尽职调查核实或最终交付现状为准,临时管理人不承担因数据瑕疵带来的法律责任。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调整招募流程。
(四)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由临时管理人负责解释。
(五)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进展情况酌情确定、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延长招募时间,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等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富祥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