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官网管理人工作平台
招募公告 || 成都市景上家具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05-26 10:37:19

为加快推进重整程序、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欢迎有资金实力的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洽谈协商投资事宜,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景上公司概况及主要资产

景上公司系经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26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工商资料显示已全部实缴,法定代表人为邓登建,登记地址为成都市新都区成都家具产业园区,股东为邓登建(持股 60%)和邱惠蓉(40%),经营期限为 2007 年 4 月 26 日至 2027 年 4 月25 日,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板式家具(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沙发、床垫;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目前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

景上公司于 2016 年年底停止生产,至 2018 年开始销库存,至今已多年未实际经营。目前通过出租部分房屋、收取租金维持企业日常开销。

景上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成都家具产业园区列维士路 238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27,473.68 ㎡,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为 2060 年 6 月 3 日,同时地上有建筑物 4 栋(分别为厂房、办公用房及其他营业用房),建成于 2011 年,房屋总面积约为 2.63万平方米。前述资产评估价值为 5227.91 万元,其中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但地上建(构)筑物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二、投资方式

鉴于景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重整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即由投资人通过购买景上公司股权的方式最终取得景上公司所有财产。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应具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资信实力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且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投资所需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资信实力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

3.意向投资人认可管理人发布的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承诺对管理人所提供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4.自愿遵守招募公告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和约束。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要求及地点

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 2023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4 时前向管理人递交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承诺函(见附件 2);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若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签名并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投资人为法人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类证明、评级报告,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4.报价函,报价函内容应包括不限于投资额度、投资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报价函确定的投资额度不得低 3800 万元,投资款支付周期自重整计划草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5.按照要求提交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包括:

(1)自然人委托其他人或者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按照其章程规定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等)同意对重整主体投资的内部决议文件;

(3)意向投资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7.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269 号无国界中心 26 栋 9 层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五、报名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事宜

1.在报名截止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 38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成都市景上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40294003910015315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城东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钱款用途为景上公司破产重整项目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已提交的报名文件或者经评选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评选结果确定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经评选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因投资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签订投资协议及相关文件或者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重整投资款的,则不予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4.若《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与本公告载明的投资方式、投资人资格条件等有实质性调整的,管理人将在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后及时与重整投资人进行协商,若投资人无意愿按照重整计划草案载明的调整后的内容继续参与投资的,管理人将在投资人明确不再参与景上公司重整投资的书面文件后 5 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5.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自人民法院作出终止破产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清算裁定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选投资人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

六、管理人联络方式

联系人:

肖律师:电话 18081994585、邮箱 xiaoping@grandall.com.cn

唐律师:电话 13709030248、邮箱 tangfangmei@grandall.com.cn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269 号无国界中心 26 栋 9 层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七、特别事项声明及风险提示

1.本招募公告对重整主体情况的介绍,目的在于让投资人初步了解重整主体及财产基本情况,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2.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依据,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并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5.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成都市景上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