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30 15:49:17
—“四变四破”—培优破产审判
助力经济大省到经济强省坚实迈进
四川拥有齐全的产业门类和良好的产业基础,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67万亿元,居全国第六、西部第一,正稳步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迈进。近年来,四川法院在最高法院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以“四变”破“四难”,持续释放破产审判效能,稳步实现从“追赶”到“并跑”再到部分工作“领先”的转变,为出清无效产能、激活市场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主要做法
聚焦发展理念之变
纵深破解“程序启动难”
新发展理念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从“高速度”到“高质量”,人民法院必须紧跟时代、服务大局。如何解决破产案件“受理难”的顽症,四川法院做了三方面的探索:
自上而下“督”。王树江院长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引领全省法院转变理念、提升认识;同时,四川高院以来信来访、不予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上诉案件办理为抓手,督促下级法院做好破产申请受理审查工作。
执破衔接“转”。将“执转破”工作纳入执行一体化考核,每年年初对各法院下达进入“执转破”案件的指标。充分发挥执行部门熟悉案情优势,试点推行将部分简单破产案件由执行部门办理,提升“执转破”案件审理质效。
典型宣传“引”。定期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走进直播间宣传破产保护理念,以小视频、微信小文章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述破产审判故事,营造浓厚的破产法治氛围。近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和审结的破产案件数量稳步增长。
推动管理机制之变
纵深破解“案件审理难”
破产案件绝大部分处理在基层、压力也在基层。我们认真贯彻“服务法官、服务审判,最终服务人民”的理念,坚持“最佳的管理是服务”,共解基层之惑、同担基层之难。
培优办案力量。与政治部开展联合调研,目前除成都破产法庭外,全省有6家中级法院成立了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其他中基层法院也建立了相对固定的破产专业审判团队或合议庭。出台《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解答》《“执转破”案件审理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联合省管理人协会、省破产法学会,每年举办破产法律研讨会和沙龙、讲座等活动十余场,“破产法治·天府论坛”“天府破产法沙龙”等学术品牌影响力已辐射全国,多措并举培养专家型破产法官。
完善繁简分流。建立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机制,推动破产案件信息化平台改良升级,激励法官快办案、办好案。全省绝大部分地市州都已出台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快速审理的操作规程,适用简化审的破产案件占比不断提升。上市公司安控科技重整案,从法院裁定受理到批准重整计划,用时仅26天。乐山、自贡等地法院近两年新收案件均实现简案3个月内、繁案1年内审结。
严格案件监管。除简易破产案件以外的破产案件原则都纳入“四类案件”监管,对管理人指定、辅助机构选聘、投资人遴选等审判权力集中的环节,院庭长履行监管职责,做到全程留痕。
探索指导方式之变
纵深破解“管理人选任履职难”
目前,在四川高院以及19家中院名册中在册管理人共548家,全省已成立省级破产管理人协会和17家市级破产管理人协会。选好、用好管理人队伍,对于推进破产案件办理具有基础性作用。
省级统筹与各地创新有机结合。四川高院通过管理人名册编制、选任及考核三项制度,构建以管理人分级、案件分类、市级管理、省级统筹为原则的管理人制度。积极鼓励各地法院自主探索,如成都在全国范围内率先通过考试遴选管理人负责人,实现管理人分级由“机构定人”到“人定机构”的转变;自贡中院创新推出见习管理人制度;宜宾中院要求外地管理人应与本地管理人联合执业。
法院指导与协会自治有机结合。省、市协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大规模线上线下集中培训百余次,开展与法院及省内外同行的业务研讨百余场。省管理人协会打造的《破产法微课堂》、协会公益培训等栏目已成为全国知名品牌。
规范管理与科技赋能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破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和可视化工具,对案件流程和管理人履职情况动态展示,实现一键检索和统计分析智能化辅助。今年4月,由省协会牵头搭建的“破产案件投融资信息平台”正式启动,打通破产企业要素资源流通壁垒,实现信息公开和资源有效对接,有效推进全省破产资产处置和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成都双流法院打造“火凤凰”工作室、自贡中院打造“盐都智破”云平台,实现破产处置府院联动线上协同、破产全流程标准化管理、管理人线上指定及资产处置网络化,创建了高风险企业数据库和闲置资产数据库。自贡市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较同期压缩50%,管理人履职便利度、规范度、安全度更有保障。
借力联动格局之变
纵深破解“实体处理难”
通过近年来的接续努力,破产府院联动全覆盖的格局已在四川基本形成,政府参与企业破产社会事务办理的主动性、责任感不断增强,府院联动成为处理棘手问题、优化市场环境的有效载体。
省级层面积极推动。四川高院与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市监局等省级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交流协作,会签建立厅级联席会议制度,共谋提升“办理破产”营商环境指标。
市、县层面主动探索。成都、雅安、自贡、资阳、宜宾、南充等多地中、基层法院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发文,将破产审判工作纳入府院联动工作内容,统筹协调破产处置中的民生保障、税收征缴、信用修复、变更注销等问题。
专项工作“点对点”协同。四川高院先后与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就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涉税、涉注销登记等事项联合签署规范性文件。目前全省各地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管理人个案补助等方式已基本实现了破产费用基金市、县全覆盖,解决了无产可破案件启动费用难题。近年来,四川法院成功推动泸天化、川煤集团、达州钢铁、盛马化工、成安渝高速等一批陷入困境的企业重获新生。成安渝高速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入选2021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川煤集团、华荣股份重整案,入围2021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西南医用设备公司执转破案,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府院联动机制。
府院联动机制核心在联、关键在动。我们将在省级层面推动建立更加有效和“管总”的常态化联动机制,加强与自规、市监、税务、金融、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商,推动当前以“联席会议、人际协商”为主的方式,向以“制度和法规解决问题”为主发展。
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的工作体制机制。
大力推进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保持队伍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大力推进执行和破产程序衔接工作,探索推动执行与破产的深度融合,完善执行法官与破产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办理执转破案件的制度机制。大力提升破产信息化工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法院结合实际工作开发破产动态监测平台升级版,切实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效率和提高办案质量。
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动态管理制度。
推进破产管理人省、市两级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管理人协会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管理人协会在行业自律、业务培训、沟通交流等方面的作用。结合破产案件的特性,探索促进成渝地区管理人执业资格互认工作,打破区域壁垒,促进管理人市场有序竞争,助推成渝双城经济圈法治化建设的一体化。